Q&A

Q&A

Q.
如何申請招領及第一次按址投遞不成功掛號郵件改投i郵箱?郵件種類有什麼限制?
A.
1.
(1) 郵件封面原已書寫手機號碼者,得經收件人同意(電話或書面、傳真等方式皆可)後,投遞至指定i郵箱待領。
(2) 郵件封面未書寫手機號碼者,得由收件人本人以書面或傳真申請並註明手機號碼後,改投至i郵箱待領。

2. 掛號郵件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申請改投遞i郵箱:
(1) 郵件體積過大。
(2) 郵件外包裝出現破損。
(3) 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。
(4) 報值、保價或代收貨款郵件。
(5) 應交付其他費用。
(6) 具回執(含送達證書)掛號郵件。
(7) 無法重(補)製或複製之文件或物品。
(8) 郵件封面書寫或註明不得改投改寄者。
(9) 標單文件。
Q.
可以從郵局營業窗口交寄包裹、快捷或一般掛號郵件至i郵箱嗎?
A.
目前開放之郵件種類為國內包裹、國內快捷、代收貨款郵件(金額不逾新臺幣6,000元)、便利包及國內限時掛號函件,可從窗口交寄至i郵箱取件,其他郵件種類則不得交寄至i郵箱。
限時掛號函件可收寄種類包含「信函」、「印刷物」、「明信片」、「郵簡」、「小包」、「新聞紙」、「雜誌」及盲人文件等,皆可搭配代收貨款服務(金額不逾新臺幣6,000元)。
特殊性質郵件如「保價」、「報值」、「存證信函」、「行政文書」、「行政訴訟文書」、「訴訟文書」、「標函」、「廣告回信」、「附回執」等,仍不開放於i郵箱取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