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寄大陸地區關務規定
2025/09/30
1. 大陸海關對於進口郵件內容物之審核,係以符合「個人合理自用範圍」為原則。
2. 寄往大陸地區郵件,每次限值(即內裝物品完稅價格)為人民幣2,000元,然本項限值規定,並非判定免稅之標準。申報價值不實或逾上開限值,經⼤陸海關核定應予課稅或退運者,概由寄件⼈⾃⾏負責。
3. 任何進口大陸地區的個人物品,都有被課徵關稅的可能,對產生關稅的郵件經繳稅完畢,大陸海關對繳稅金額審核通過後,郵件始得放行投遞。
4. 大陸海關查驗有結果後,如郵件需要申報、繳稅、退運,大陸郵政會以簡訊或報關通知單的方式通知,郵件在大陸海關的保存期限是15天~3個月不等(實際情況依當地海關規定),寄/收件人逾期未依通知處理,郵件退回寄件人,郵件實際運輸退回期程,視大陸郵政運輸安排,與本公司承諾運送時效無涉。
5.郵件經大陸海關要求申報退運或進口清關時,須由「收件人」申報並出具身分證件影本(若收件人係公司行號者,須另出具加蓋公司大、小章之申請書),方得辦理相關手續。倘遭海關裁定退運之郵件,已付郵資概不退還,特提請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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